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。从严管理审计队伍,是审计部门的优秀传统。新时代新征程,更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审,持之以恒执行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,以忠诚干净担当,保证审计事业长青。
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第一条: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。
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开展审计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做到审计程序合法、审计方式遵法、审计标准依法。要树立“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、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”的意识,敢于较真碰硬,把每个审计项目做实做好。
第二条 :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审计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,要始终绷紧政治规矩这根弦,守住做人、用权、交友、处事的底线,心存敬畏,严以修身,清廉为政,永葆纯洁。
第三条 :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,要时刻牢记慎重用权、依法用权、秉公用权,不能将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作为交换私利的工具、捞取好处的资本。
第四条 :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审计现场是展现审计形象的窗口,“禁酒令”为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划上了纪律红线“八小时之外”,也要把纪法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严守“禁酒令”,坚决杜绝酒驾、醉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