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非法集资犯罪愈演愈烈,手段不断翻新,危害不断加大,规模屡创新高,严重危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以及公民财产权益安全。目前,非法集资案件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、阻碍经济金融健康发展、破坏社会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之一。
资环二院公司积极开展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,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能力,营造良好的拒非、防非舆论氛围,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开展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的通知,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识别、自觉抵制非法集资,树立正确投资理念,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。
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,表现形式多样,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形式:一是公司或组织形式,设立互联网企业、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、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; 二是资产管理业务形式,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/ 债权、募集基金、销售保险产品、虚拟货币或者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; 三是商业活动伴生形式,在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、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,以承诺给付货币、股权、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;四是传媒无实体形式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,并非依托于任何组织、产品或商业活动,仅通过大众传播媒介、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。
一是案件数量多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披露数据,2017 至2021 年间受理金融犯罪案件中,涉及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最多,每年均达5000 件以上,约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40%。二是涉案金额大。近年来一些重大非法集资案件,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元,有的高达几百亿元,甚至上千亿元。三是涉及人数众多。近几年“e 租宝”“昆明泛亚”“江苏钱宝”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人数均高达上百万,遍及全国多个省市,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。四是手段隐蔽性强。首先体现在从传统的线下模式转变到线上,其次非法集资者花样翻新,利用众筹融资、私募基金、共享经济等模式吸收资金。五是利用新兴概念。多涉及“元宇宙”“人工智能”“区块链”等新概念、新技术。